柳州石碑定做——有三種情況不能立碑
關於立碑這件事,在我們出現非常早,至少,在春秋時期便已經有“碑”這個名稱了。當然,那個時候的碑非常簡單、粗糙,它以石頭為材質,立於宗廟之前,專門用來撿祭祀用的牲畜,人們將這石塊便稱之為“碑”。
打開《禮記·檀弓下》有這樣的記載:“夫魯有初,公室視豐碑,三家視恒楹。”這就是春秋時期以大木為碑的記錄,但只有天子、諸侯類的重要人物可享受,其他人則不能立豐碑。其實,這足以說明,在春秋時期,墳前立碑已經是現實,甚至已經成為一種逝者對其的最終人生追求。
至戰國時期,碑似乎更廣泛地被貴族們所接受,因為對它的形式越來越重視。當時因為貴族墳墓的墓穴非常深,所以需要用轳辘慢慢將棺椁放進墓穴之中。既然要用轳辘,當然就得有支架支撐,於是這本用於支撐轳辘的支架就被當成了刻字、追述逝者的“碑”,從而將其留在了墓前。
這樣講並不是沒有根據,據史料記載,以及後期人們的考證,一直到西漢時期,墓前的石碑上都有一個用來穿繩的圓孔。而到了東漢,這種特別為逝者立碑的習俗便成了一種約定俗成的落葬方式,並一直被沿用到了現在。
當然,碑的形式也是有一個漸變過程的,比如說從最早的春秋時期,它只是一根柱子,或者是石樁子的樣子。這沒什麽難理解的,它最初的作用就是用來撿供祭祀使用的牲畜。但後來又變成了系轳辘的支架,於是就變成了相對寬大、結實的石架狀。
但到了唐朝就不一樣了,唐朝人不但生活富裕,而且崇尚文化,富於文藝思想。這時的碑就變成了墳墓的一部分,它不但被精心設計過,而且還被書寫上非常豐富的文字,也就是所謂的墓誌銘。特別是一些富貴逝者的碑上,所留下的文字不但藝術價值高,還有非常高的書法價值。
不僅如此,唐朝的墓碑是被分成三個部分的,即碑首、碑身、碑座。
碑座本身的存在就是起一個裝飾作用,同時還扮演著承重的用途。比如有後來有些碑座被改成了龜狀,還有很多直接打造成龍子赑屃的樣子。而碑首一是用於裝飾,再就是刻寫碑名,最後只有碑身才是真正墓碑的意義,用來書寫碑文。
但不管怎麽說,碑的使用是在後漢時期開始流行到平民階層的,但到唐朝之後,墓誌銘也變得“貴賤通用之”了。
立碑有哪些說法?有些地方還真有講究點
當然,我們都能理解立碑的用途,它不但能記載逝者的生平,還能供後人瞻仰,比如那些偉人、大家所留下的墓碑,本身它就是文物的一種。但是,立碑雖然人人皆可用,卻有一種說法是:橫死、夭折、無後三種情況是不能立碑的。
為什麽這樣說呢?其實這有一些生者內心的小糾結,畢竟,橫死者、夭折者、無後者本身就不同於正常逝者的意義。這種意義不說大家都懂的,至少夭折就意味著年紀小,這種立碑不立碑都沒意義,因為他出生也沒有多久,可能留不下多少事跡,相反倒會勾起一些人的不好回憶。
其次,橫死者在古人眼裏是不正常死亡,這樣的死亡被迷信的人總是非常忌諱的,用最易理解的話來說,遇到了就覺得晦氣。自然,這樣的人就沒有立碑的意義了。當然,如果是重要的人物,那可能就要另當別論了吧,反正立不立碑最重要的一點還是要看逝者的身份,現實從古至今一直都是如此。
而對於無後者,這就是封建時代的一種人倫理念,無後自然無祭,你連一個後人都沒有,立碑給誰悼念,又讓人祭奠呢?想來也正是因為如此,古人才特別在乎有沒有後代這種事吧,想想死後連個給自己立碑的人都沒有,心理上難免會不舒服。
除了以上這三種情況,其他的逝者似乎都可以立碑,只不過,後人在為其立碑的時候,還是有一些小講究的。這樣說真的不是為了迷信,而是所謂的逝者安息,生者常念的一種說法吧。那麽到底講究些什麽呢?了解一下也沒什麽害處。
第一點,立碑須整,也就是不能有裂、破、損之處。這種說法一般關系到生者,從風水學的觀點來看,認為墓碑若有不全,家人會有兇。這當然是信者有,不信者無,畢竟人家是風水學說,看看作罷。
第二點,墓碑必須要保持端正、幹凈。這好理解,尊重逝者,這是死者為大的傳統。假如不註重墓碑,隨便弄一弄的話,那當然就有輕慢之意。而且,如果要用風水學來講解的話,墓碑不端、不潔,主大兇。
第三點,立碑時間有講究,通常清明前後一周時間為宜。這個說法當然是針對清明前面立碑的情況,假如是其他時間,則要選一個相對理想的日子,這一點當然就要風水之人來定了。
第四點,立碑要講究方向。其實不管是給父母輩還是上上輩的人立碑,一個向陽、背風、又幹凈的方向自然是最好的。因為從陰宅的角度來講,碑便是陰宅大門,立得不好自然是要有影響的。
——柳州墓碑,柳州石碑,柳州石碑定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