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古代“墓而不墳”,只在地下掩埋,地表不樹標誌。後來逐漸有了地面堆土的墳,又有了墓碑.
人去逝後,如要立墓,大多都要有墓碑文。墓碑文上一般刻記死者的姓名、籍貫、成就,逝世日期和立碑人的姓名及與死者的關系。寫碑文應對死者充滿敬意和感情。民國二十二年《河南通誌·睢縣采訪稿·袁可立墓碑》:"袁尚書可立墓碑,在(睢州)城南四裏許,劉店村東裏許。碑高八尺,上蛟螭,下赑屃,高約丈余,尚稱體制。"
對於殡葬親人的墳墓,一兩代可以記清,三代以後就不清楚了,特別是經過遷徙、戰亂便不知祖墳何處。如何解決,人們想出許多辦法。開始時人們從死人下葬,維系棺繩用的園木樁受到啟發,在墓前插上木樁竹竿,系上纖維質的東西(紙或帛等),寫明死者的生卒年月、時辰,叫做“銘旌”(或“明旌”)。但它卻容易,損壞,人們便另想辦法:富貴人家用石園柱代替木園樁,在石柱上刻出死者的姓名、出生時間、官級等。
為了多刻字其形體又演變為方形、長方形,開始埋於墓穴內或墓外,參照房屋建築,碑頂加上碑帽,飾刻動、植物或山水花紋,碑身刻上死者簡歷。標明是獨葬與妻、妾、子、女等合葬。附刻陰宅(即墳墓)風水地理位置朝向.(以天幹地支表明)。中產之家立中等墓碑,窮家僅可立上留個姓名的小石碑,或陶磚碑或種植某種長青樹為標識。
從而墓碑由實用品逐漸轉化為文化藝術品,其功能、形態、質地、文飾也越發多樣化了。名人墓碑更加講究碑身多用花剛巖、大理石等上等石料,碑頂有死者雕像或在碑中心鑲嵌死者的燒瓷像。墓碑成為記載死者家族世系及功德行事的“榮譽狀”和裝飾品了。這很符合國人的光宗耀祖、澤及後代、流芳千古的社會風尚。——柳州墓碑、柳州石碑、柳州石桌)
柳州石欄桿、柳州石球 柳州石凳
為不受風吹、雨淋、日曬等自然侵蝕和人為破壞,便把碑表立於墓外,墓誌與銘埋於墓內。墓碑盛行於漢、唐,以後成為定勢。
第一,木碑立於宮門前,故稱“宮必有碑”。這木制的碑是用來識日影的,從日影的陰陽,可以測出季節的變化;
第二,古代宗廟前立碑,碑上有穿孔,是用來系繩,栓住祭祀的牲口,待神飨後,牽出牲口進行血祭;
第三,古代的碑是引棺入葬的用具。
在墓穴四角或兩旁,各立一根木柱,柱上有圓孔,名為“穿”。再在兩柱的穿中架一根橫木,木上纏以繩索,可用來放繩,如辘轳一樣,將棺木牽引入墓穴。入葬完畢,木碑隨之埋入地下,或置於墓旁。春秋時期,天子六纖四碑,諸侯四纖三碑,大夫二纖二碑。至周朝,天子開始用石碑,周末諸侯也開始用石碑。周朝的石碑還只是利用穿,來引棺入穴,碑上是不刻文字的。漢代開始將死者的情況,如姓名,生卒年月日,刻在碑上,而有地位的人,則開始了樹碑立傳,從而形成了墓碑,墓表等禮儀文化。
樹碑是造墓的重點,按風水,都以墓碑的朝向來定向,這是墓地吉兇的重要環節。對墓碑的尺寸,文字的大小,樹碑動土的時間,都要慎重考慮。一般情況下都是先下葬,後樹碑。其理由有二:一,下葬之後,應留出一段雨水與泥土結合的時間,使虛方變為實方,可避免樹碑時地面出現凹陷;二,下葬之後,留出一段讓家人斟酌碑文內容的時間。尤其是名人的評價,語句的輕重都應深思熟慮.如:清代開國的順治皇帝,康熙二年下葬,康熙六年立碑。清朝第二代康熙大帝,雍正元年下葬,雍正五年才立碑。誠然,尋常百姓,也有下葬同時立碑者。
墓碑尺度,受傳統信仰風水的限制,都應取個吉利。可借助“風水尺”來裁定。南方有用“丁蘭尺”來定奪吉兇的。丁蘭尺的一尺,約合38.1cm,將一尺分成十格,並註上一個字,即財、失、興、死、官、義、苦、害、丁等十個字。其中財、興、官、義、旺、丁屬吉祥格,可依尺度選用。而其它不吉利的失、死、苦、害格,則盡量避開。當今“魯班尺”廣為土木工程中所應用,尤其打造古木家具時,更為木工師傅所遵從。魯班尺上,分上、下兩檔,上部用於陽宅,下部用於陰宅。在長長的卷尺的每個cm中,都註有風水的吉兇。在現今的陵園中,運用魯班尺設計、施工,都很註重其中的吉祥數字。如墓碑的尺寸,通常立碑高100cm,寬60cm,厚8cm;臥碑高55cm或者50cm,寬80cm,厚8cm。在魯班尺上則顯示出100cm橫財、順科。60cm進寶、橫財。80cm天德。55cm大吉。50cm進寶、納福。80cm財旺、及弟。
通常是天然石材或人工石材,以大理石花崗巖為首選材料。
碑文
墓碑上所刻碑文,字的大小也要符合魯班尺上的吉祥數字。通常大字10cm或10.5cm,小字3cm或4cm之間。10cm進寶。10.5cm納福。3cm財旺。4cm登科。這些字的大小與碑身比例協調,又寓吉祥之意。墓主的家人,在心理上從中可以得到慰藉。
墓碑的石材選用,過去的大理石漢白玉,經不起風雨,極易風化。而今已被材質精美,有亮度和硬度的花崗巖系列所頂替。在色彩斑斓,材質堅固的花崗巖中,較受客戶青睐的有印度紅、珍珠白、山西黑。印度紅,象征著高貴、華麗、火紅的年華,輝煌的事業;珍珠白,象征著純潔、淡雅、絢麗的人生、不盡的哀思;山西黑,象征著莊嚴、凝重、不朽的精神、深切的懷念。
墓碑的書寫,其內容比較豐富。包括風水情況、籍貫、姓名、身分、生卒年月日、子孫、立碑人、安葬或重葬的日期。
1. 風水情況,墓碑的左邊稱為龍邊,是碑體重要的部位。這裏要書寫山向及山向線度、分金線。如“立癸山丁向兼子午二分用丙子分金。”其目的,為告示後人,即或遇到自然災害的洪水沖刷,或戰爭破壞,後人仍可依碑上的風水情況文字,找到原來風水方向,重新立碑。:“(袁可立)葬之日為崇祯丁醜十二月二十七日,墓在郡城南,去祖茔二裏許,即勅建之茔道,旨同隧者也!”
2. 籍貫,在移民較多的公墓裏,尤其客死他鄉的人,在墓碑的左、右角最顯眼的部位,都要刻上原籍的省、市、縣名,也有的只刻地區和村名。這是對故鄉的眷戀,也為後人及親友掃祭時,尋找墓位提供了方便。:“按狀:公諱可立,字禮卿,別號節寰。先世居鳳陽,始祖榮,國初以戰功屢調堅城衛百戶,即今睢陽衛也。遂徙於睢,代以德望著。”——柳州墓碑、柳州石碑、柳州石桌)
3. 姓名,寫在墓碑中心部位。這裏稱“中榜”。在書寫墓主名字時,其字數多少,與風水吉兆相關聯。為尊敬長輩,過去加了許多尊敬的詞,如父親稱考、顯考,母親稱妣、顯妣,男子加公、府君,女子加氏、孺人。而且字數多少依“生、老、病、死、苦”五個字循環應用。其中以落在六、七、十一、十二、十六、十七的“生”、“老”二字上為吉利。落在“病”字上中等,落在“死”、“苦”二字上,則不吉利。所以擬中榜之字時,盡力用吉兆格式的數字。如:“澄新江社十九世诰封奉政大夫考泉源邱府君佳城”,長達21字,正合“生”格,最為吉利。如果夫妻二人名字寫在碑上,則按左尊右卑來排列,男左女右。民國二十二年《河南通誌·睢縣采訪稿·陵墓》:"袁尚書可立墓在(睢州)城南五裏,駱莊南裏許,碑刊明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兵部尚書袁節寰(袁可立)墓。"
4. 生卒年月日,寫在中榜兩旁,仍依男左女右,年月日能寫齊全最好。因為日久年深,戶口註銷,傳來傳去,隔幾代要找到先人生卒年月日,則十分困難。明 王铎《太子少保兵部尚書節寰袁公神道碑》:“皇帝禦天下之七季癸酉十月十一日,資政大夫兵部尚書節寰袁公(袁可立)終於家。”
5. 立碑人,包括子女、親友、團體,都應寫在碑的虎邊,即右邊。其子女應全部寫上,已故子女可在名字周邊加框。仍是依輩份長幼,自左至右排列。也有不願流露姓名者,可寫子女敬立或叩立、百拜敬立。:“大明崇祯十年歲次丁醜十二月二十七日男樞(袁樞)泣血納石”。
6. 造墓或重建墓時間,刻寫在碑的虎邊。中國記載時間的文字很多,有公元、農歷,時節寫冬至、清明者居多。年代日期亦多用幹支。天幹中的甲、乙、丙、丁、戊、己、庚、辛、壬、癸,與地支中的子、醜、寅、卯、辰、巳、午、未、申、酉、戍、亥結合起來,用以表示歷法上的日子或月份。如甲子、乙醜……。還有些文人將一年四季的春、夏、秋、冬,用十二個月均分,每個月另有名稱。如一月稱孟春,二月稱仲春,三月稱季春;四月稱孟夏,五月稱仲夏,六月稱季夏;七月稱孟秋,八月稱仲秋,九月稱季秋;十月稱孟冬,十一月稱仲冬,十二月稱季冬。還有用花木為十二個月命名的。——柳州墓碑、柳州石碑、柳州石桌)